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6-02-11 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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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6-02-05 11:32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于2025年1月2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进行了验收。该项目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于2014年1月23日首次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经历次延续及变更,该采矿权最近有效期限为2019年11月8日至2022年2月8日,许可证号:C0132899,采矿权人: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公司”),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0618平方公里。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矿山关闭,顺兴公司按照《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并申请验收。

  顺兴公司提交的《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9年审查通过,批准文号:南自然矿地环审〔2019〕6号。

  由于是矿山企业自行进行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工程,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701-2010)第8.3条规定,本次验收按照简化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着重是对工程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关闭后,顺兴公司按照《方案》及相关政策全面开展了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主要包括:边坡清除浮石危岩和放坡绿化工程、建筑物拆除、道路工程、灌排工程、场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矿山闭坑后,采矿权人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完成了露天采场边坡降坡,清除了边坡浮石、危岩,消除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边坡撒播草种绿化。现场检查露天采场边坡稳定。

  现场检查破碎及堆矿场、工棚区等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和复垦。根据《方案》,办公生活区不在复垦范围内,建筑物未拆除。

  在土地复垦中,采矿权人征求了土地权属人的意见,将露天采场、破碎及堆矿场、1号荒料堆场、2号荒料堆场、3号荒料堆场、工棚区等场地进行了平整、覆土、植被重建等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复垦土地总面积10.8066公顷,包括旱地、有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根据2024年10月广西精测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复垦的旱地质量达到国家级利用等别9等。经现场检查,旱地种植甘蔗;林地种植桉树,目前树苗长势较好;草地播撒草种,草长势较好。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和闭坑后,开展了地质灾害和地形地貌景观监测工作,有相关监测记录资料,经监测,矿区内未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闭坑后矿区地形地貌景观恢复良好。

  通过以上工程,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损毁的土地得到恢复,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4日至10月4日,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体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接到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的书面异议,公示结果无异议。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顺兴公司基本按照《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对竣工终验收提出的意见也完成了整改,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竣工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治理工程基本达到《方案》设计的要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各分项工程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经专家组复核,顺兴公司已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我局同意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下一步建议加强后期管护和监测(管护和监测期为2年),旱地适时追加施肥,提高耕地质量,林地及时补苗和施肥,提高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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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于2025年1月2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进行了验收。该项目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于2014年1月23日首次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经历次延续及变更,该采矿权最近有效期限为2019年11月8日至2022年2月8日,许可证号:C0132899,采矿权人: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公司”),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0618平方公里。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矿山关闭,顺兴公司按照《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并申请验收。

  顺兴公司提交的《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9年审查通过,批准文号:南自然矿地环审〔2019〕6号。

  由于是矿山企业自行进行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工程,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701-2010)第8.3条规定,本次验收按照简化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着重是对工程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关闭后,顺兴公司按照《方案》及相关政策全面开展了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主要包括:边坡清除浮石危岩和放坡绿化工程、建筑物拆除、道路工程、灌排工程、场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矿山闭坑后,采矿权人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完成了露天采场边坡降坡,清除了边坡浮石、危岩,消除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边坡撒播草种绿化。现场检查露天采场边坡稳定。

  现场检查破碎及堆矿场、工棚区等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和复垦。根据《方案》,办公生活区不在复垦范围内,建筑物未拆除。

  在土地复垦中,采矿权人征求了土地权属人的意见,将露天采场、破碎及堆矿场、1号荒料堆场、2号荒料堆场、3号荒料堆场、工棚区等场地进行了平整、覆土、植被重建等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复垦土地总面积10.8066公顷,包括旱地、有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根据2024年10月广西精测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宁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复垦的旱地质量达到国家级利用等别9等。经现场检查,旱地种植甘蔗;林地种植桉树,目前树苗长势较好;草地播撒草种,草长势较好。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和闭坑后,开展了地质灾害和地形地貌景观监测工作,有相关监测记录资料,经监测,矿区内未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闭坑后矿区地形地貌景观恢复良好。

  通过以上工程,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损毁的土地得到恢复,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4日至10月4日,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体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接到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的书面异议,公示结果无异议。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顺兴公司基本按照《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对竣工终验收提出的意见也完成了整改,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竣工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治理工程基本达到《方案》设计的要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各分项工程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经专家组复核,顺兴公司已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我局同意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马奔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下一步建议加强后期管护和监测(管护和监测期为2年),旱地适时追加施肥,提高耕地质量,林地及时补苗和施肥,提高成活率。